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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先进工作者”杨群芳:坚守梦想 人累心甜
时间:202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弘扬英模精神,激发奋进力量,促进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即日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榜样”栏目,通过展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典型人物,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向榜样致敬,向优秀看齐。

 

杨群芳,女,生于1968年11月,彝族,中共党员,云南省凤庆县人,1986年 12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调入凤庆县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凤庆县检察院办公室、反贪局、公诉科、控申科工作,任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7年4月调入临沧市检察院工作,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第九检察部主任。

 

从检33年来,她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着眼于“小事”,用心于“小处”,专注于“细微”,灌注着“爱民、亲民、为民、利民”的赤诚,用睿智、坚毅与果敢,坚守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梦,经她接待并负责办理的1600余件控告申诉和上访案件、200余件公诉案件,件件都得到积极妥善的处理,温暖了受害人冰冷的心,迎来一方热土的繁荣稳定,她被群众誉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2010年2月杨群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

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

2011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

优秀党员干警;

2012年2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

“全国三八红旗手”“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2014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

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

2015年4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

“全国先进工作者”。

 

 

 

 

解疑释惑开心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在一起因征地引发的农户集体上访案件中,杨群芳敏锐地意识到征地补偿问题属于当前矛盾较为集中并与民生民权息息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征地补偿幕后所潜藏的职务犯罪更是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焦点。为防止矛盾激化,必须查清事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检察长的支持和协调下,杨群芳及时与信访局、上访群众所在乡镇取得联系,详尽查阅了事隔20余年的大量档案材料,广泛走访知情人士,并向历任的社区干部询问了解情况。最终杨群芳查明根据当时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被征地的村民只能获得50%的征地补偿金,另外的50%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了公积金管理使用,社区干部不存在贪污挪用征地款的情况。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杨群芳组织办案人员及时通知10名农户代表到检察院召开了反馈座谈会,依据调查掌握的事实和当时的政策规定对他们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答复,帮助他们消除疑云,澄清事实,解开了长年以来一直哽在他们心里的思想疙瘩,有效缓解了村民与社区干部的矛盾,增进了村民对社区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最终让来访的群众代表满意而归,息诉罢访。

“让群众看到事实的真相,这个世界才能呈现出和谐之美。”杨群芳说,这是她做群众上访工作的收获。

 

母爱真情呵护,女检察官柔情挽留笑颜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关系到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未来。在临沧八个县(区)中,凤庆是唯一一个由副检察长担任未检办主任的县(区)。 

曾有同行说:“由副检察长担任主任,说明凤庆特别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杨群芳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女检察官们以女性特有的细心,慎重对待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用自己母爱般的温情,把涉案未成年人当作自己的孩子,弥合一个又一个破损的心灵,被涉案未成年人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

在今年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中,涉及2名未成年人。受理案件后,她和其他检察官们深深地意识到“他们也许只是犯了错的孩子,其决定将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怎样在审查起诉期限内,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摆在她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她和女检察官们主动放弃休息,走遍了看守所、未成年人家中、社区、司法局,仔细讯问每一名嫌疑人的犯案情况,共同协商情节轻微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方案,最终作出了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在考验期内多次做教育感化工作,使两名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她常说:“我是一名母亲,可我更是一名检察官,把那些不小心迷路的孩子带回正途,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重新展露曾留在脸上的笑颜,我的心才踏实。”

 

群众利益至上,平凡岗位彰显为民情怀

 

“人民的信任就是我的职责,只要你把老百姓放在心上,真心实意办实事,才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这是杨群芳对自己的要求。 

2013年5月,杨群芳收到凤庆县雪山镇一位80多岁老党员周某的来信,周某反映他曾是一名代课教师,后被清退回家,要求给被组织无故清除教师队伍的自己一个说法。周某信上还说自己是在《党的生活》上看到凤庆县检察院有个杨群芳检察官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抱着试试看写这封信,看是否能够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周某反映的问题按规定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杨群芳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于是接到来信后,她到实地走访调查,与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情况,了解到周某反映的问题属实。回来后杨群芳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协调,请他们给予落实。今年11月周某领到8000元代课教师补助费,接到补助费时周某激动的说:“谢谢杨检察官帮我解开了多年的心结,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再累,看到老百姓一张张真诚的笑脸,我的心是甜的。”杨群芳常说。这就是杨群芳,一名党的好儿女,人民的好公仆,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念,还有那份属于检察事业的坚定之美。

(信息来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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