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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检察这项工作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十佳”典型案例
时间:2023-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耿马检察这项工作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十佳”典型案例

近日,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案例评选活动中,耿马检察《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奏响五种“旋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案例。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是云南省2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25个边境县和五大出境通道之一,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47.35公里,是昆明直达印度洋和缅甸仰光最便捷的陆上通道。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8月,现有检察干警40名,工勤1名,聘用制书记员16名。其中,员额检察官16名,检察官助理13名,司法行政8名,司法警察3名。内设机构为“5+1+2”模式,派驻乡镇检察室2个,驻所检察室1个。



近年来,耿马检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临沧市基层党建“一廊一带一片一道”建设布局要求,以“党建+”为引擎,聚焦“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三个关键点,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和服务大局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不忘初心的政治自觉、勇毅前行的行动自觉和“求极致”的工作思路,为耿马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奏响政治学习“前奏曲”


重视思想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耿马检察院始终坚持抓思想建设“核心点”,强化政治学习精神引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三化”学习机制,运用“线上+线下”“集中+自主”“理论+实践”“常态+针对”等方式,打造多维度学习体系,以支部委员、党员为“主角”,将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融入日常、常抓不懈,全方位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在线、中国检察网等网络学习平台,形成理论学习微习惯,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利用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以讲促学、以学促实践,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奏响党建业务“合奏曲”


聚焦主业,服务大局,确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找准党建与业务的着力点、结合点和发力点,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司法执法、促进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一是落实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党组主体责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围绕大局推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持续开展党建品牌、业务品牌、检察官品牌“三品”共建,把党员示范岗建在检察办案一线,实现党组织覆盖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党建+强边固防”“党建+公益诉讼”“党建+未成年人保护”“党建+司法为民”“党建+社会治理”等以学践行活动。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推荐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激励担当作为,推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发展。



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奏响作风建设“强音曲”


作风建设常抓才有长效,耿马检察始终把教育放在首位,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为新任干部、新入职干警上廉政课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59份,签订不酒驾、不信教等承诺书600余份。开展提醒谈话124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53人次,节日廉政提醒28次。



践行为民服务初心

奏响群众满意“和谐曲”


人民有需要,检察有担当。耿马检察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盼愁”,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推进,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助力疫情防控,在抗疫的艰难时刻,一份份主动请缨,向“疫”而行的画卷徐徐展开,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三是立足边境检察实际,找准边境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安全大局的着力点,构建党建和强边固防同频共振、双升互促的新格局。全面做好跨境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共审查逮捕跨境犯罪案件744件2320人,审查起诉753件2179人。聚焦四大检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严惩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2021年以来,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63件2102人、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483件2705人。二是以“求极致”精神,严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关。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农民工讨薪等专项监督,深化开展司法救助,追赃挽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努力把办案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三是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低龄犯罪、校园欺凌、监护缺失、沉迷网络等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加强检教协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派出16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担任辖区1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有效增强了未成年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大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黄赌毒”“盗抢骗”“涉枪涉爆”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聚焦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源头治理能力。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近距离接触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12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60件,救助金额25.8万元。



树立能力导向标杆

奏响争先进位“冲锋曲”


党建是旗帜,引领着前进的方向。通过搭建比学赶超的平台,加大宣传先进典型、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树立能力和水平论英雄的“风向标”,奏响争先进位“冲锋曲”。2021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荣获“临沧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5项市级表彰,荣获“耿马自治县疫情应急处置表现突出单位”“耿马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9项县级表彰。党组书记、检察长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干警先后荣获“云南省检察先进个人”等2项省级表彰,“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10项市级表彰,“最美抗疫家庭”等14项县级表彰。



旗帜火红,于今更艳;高山景行,于今更盛。在“红色引擎”的驱动下,耿检人正用赤诚的初心与澎湃的热情,奏响着公正不偏、坚如磐石;廉洁奉公、冲锋在前;司法为民、胸怀大局的新时代检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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