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网上举报
中国检察听证网?
微视频
《以爱之名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爱之名 护航未成...
检察新媒体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