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
时间:2023-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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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信息?垃圾短信轮番轰炸,不明邮件电话骚扰乃至引发电信诈骗等问题日益增多,花样层出不穷,社会公众不堪其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个人信息泄露。 近日,双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3月至6月期间,罗某某、石某某为谋取私利,罗某某利用自己办理中国移动电话卡业务之便获取移动电话卡,石某某通过微信群联系买家,将从罗某某处获得的手机号码及对应的验证码,提供给买家到京东、抖音、微信、快手等平台注册账户,二人共获利11622元。法院当庭宣判,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罗某某、石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引以为戒,不再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下步工作中,双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合力,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监督办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司法保护“防火墙”。 在现代社会,公民的个人信息类型繁多,其中,公民姓名、住址、电话、行踪轨迹、财产信息、通讯记录、交易信息等为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后,极易引发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具有较大的危害性。
4.避免在朋友圈发过度暴露自己真实身份的视频、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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