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与人民监督员先后到司法所、派出所了解工作情况,通过查阅监外执行对象档案、监外执行工作台账、智慧监外执行平台等方式,对监外执行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刑罚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检察机关主动邀请我参与监外执行监督,让我对监外执行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通过实地参与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切实看到了检察机关在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中的积极作用”,人民监督员如是说。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是耿马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强化外部监督检察工作的新常态。
近年来,耿马县人民检察院自觉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在“全面监督、全员参与”上持续发力,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取得更好成效,有效提升检察办案公信力,真正做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