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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党建+”赋能添翼公益诉讼显质效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做实“党建+公益诉讼”融合文章,在留住“一江一山一风景”,守护“一田一地一风情”中赋能公益诉讼,将党建优势转化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绿色引擎”,以坚守“四心”释放公益诉讼最大效能。2023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1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


“党建+生态环境保护”,“忠诚之心”建设好美丽家园

充分发挥好“政治+党建+业务”示范引领作用,在守护澜沧江、怒江等流域“青山绿水”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唱响“务实、担当、创新”的“忠诚之曲”。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不断深化与同级河长办、河(湖)长的沟通交流,2023年与同级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重点河湖21次,工作会商10次,立办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19件,云县和耿马县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的两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凝聚司法执法最大法治公约数;聚焦违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医疗废物未规范处置等环境污染问题,2023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通过公开听证、圆桌座谈等方式,助推行政机关形成科学整治方案,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实现绿色发展;深入推广“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招募不同领域、不同专业公益保护志愿者136名,拓宽线索来源。强化作风建设,临翔区检察院发挥“马上办”的“速”,“立即答”的“实”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当天收到疑似企业排污线索,当天调查、当天答复,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推广,展现临沧检察速度与质效。


“党建+民生民利保障”,“为民之心”守护好健康生活

以人民群众身边“小案”为切口,在保障民生上大作为,聚焦急难愁盼问题,以“党支部委员+党员”两种形式创新组建公益诉讼党员办案组,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化食药领域监督办案。2023年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和行政监管难点堵点问题为重点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4件,督促行政机关检查农村集市食品销售摊贩500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规范食品摊贩加工经营条件、使用防尘、防蝇、防虫、防鼠等卫生防护措施73户,检查白酒生产经营者563户次,完成快速检测白酒430批次,对19家销售违规销售散装白酒的经营户给予行政处罚,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132家,召开食品安全业务培训11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500余份,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党建+和美乡村守护”,“守正之心”助力好乡村振兴

找准“党建+公益诉讼+乡村振兴”目标融合、质效融合,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整治乱象,激活基层党组织堡垒在乡村治理上的关键作用,答好守护和美乡村建设的发展答卷。通过办案促使210个自然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各类垃圾60余吨,清理疏浚河道13.81公里,对40余个乡村垃圾堆放点进行有效整治,聚焦露天焚烧秸秆督促3个行政监管单位履行职责,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以公益诉讼办案助力行政机关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居民点和养殖窝棚50户,督促修复被毁损的林地61.4亩,涵养纯净水源,促使16个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群众饮水安全更加得到保障。临翔区检察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废水直排、丢弃病死猪处理养殖污染等损害农村人居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问题进行监督,多措并举督促行政部门严格执法,“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推动解决养殖废水直排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获评2023年云南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检护民生”中做到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党建+多样资源保护”,“担当之心”保护好多彩资源

聚焦新领域公益诉讼资源保护,激发和强化党支部“充电器”和党员“生力军”在保护资源的正能量,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为契机,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立办耕地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收缴耕占税1876.34万元;坚决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2023年共立案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诉讼案3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公益诉讼4件,“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同向发力,切实维护乡村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抓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耿马县检察院针对洞景佛寺保护范围内大量红火蚁泛滥,佛塔台阶、塔身被红火蚁侵蚀,且有不断蔓延侵蚀文物建筑之势,致使文物安全及游客人身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立案办理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通过听证与行政机关就文物保护达成一致,妥善解决有害生物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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