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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扩大)学习
时间:202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6日,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扩大)学习,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从实主持并讲话。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级调研员严晓东,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二级调研员、三级高级监察官苏友莲分别作意识形态和党纪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讲座以视频形式进行,在市检察院设主会场,各县(区)检察院设分会场,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人员参加学习。

严晓东副部长以《努力提升意识形态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题,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为全市检察机关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方向。苏友莲主任以《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题,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细致解读,将内在理论和实践逻辑紧密结合,为参学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规党纪教育课。

此次集体学习,旨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之以恒落细落实意识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新决策、新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守住廉洁从检的底线,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参学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收获颇丰,授课内容详实、启发性强,为今后学习工作指明了方向,将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1

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副主任贾娴

通过聆听讲座,让我对意识形态的概念特征、极端重要性以及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挑战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作为一名党员,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学习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实,注重提升意识形态鉴别力、思考力、处理力、创新力、领导力,践行新时代的使命与担当。

2

临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中青

通过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基层检察干警,我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注重实践探索,严格纪律约束,切实把本次学习的内容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为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

沧源自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尼漠雅格恩

本次集体学习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我们如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我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同时,本人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六大纪律”检视自身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慎独慎微,敬畏党纪,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增强纪律意识,营造清廉环境,涵养清正风气,为基层检察机关纪律建设树立良好的榜样。

4

云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元刚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增强纪律观念,做到心中有纪、行动守纪。

5

沧源自治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茶鹏飞

通过今天的学习,让我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等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将把今天的所学所得应用到做好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成长,不断夯实脚力、擦亮眼力、深化脑力、用好笔力,为生动讲好检察故事、传递好法治正能量贡献更多力量。同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努力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纪律为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细节严起、从小节防起、从身边事做起,坚决不触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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