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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三好”嘱托 讲好守护“绿水青山”“检护民生”的临沧检察故事
时间:202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图片来源于今日临沧)

临沧,位于祖国西南边陲的群山峻岭中,是一颗镶嵌在澜沧江和怒江之间的绿色明珠,山河纵横,群山叠翠,资源丰富。

在这片青山绿水的广阔土地上,各民族儿女铭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牢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殷殷嘱托,奏响边疆人民“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的时代强音。这里,有着这样一支队伍,身穿“检察蓝”,胸中耀检徽,他们牢记嘱托,以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以务实为民办事,讲好守护“绿水青山”、“检护民生”的检察故事。


防洪道上难以拆除的障碍物



“该项工作检察院作风务实、成效明显,

值得表扬和肯定”

在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份案件报告材料上,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格外显眼。

在澜沧江罗闸河云县段,一架无人机飞掠两岸上空。从无人机的镜头可以看到草木葱郁中的小村烟火缭绕,一江碧水欢快畅流,这是云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第三次回访看到的景象。

与第一次回访中河堤、填筑场地的残颜仍然“扎”在河道形成鲜明的对比,“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在这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事情还要从2022年4月25日说起,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对罗闸河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爱华镇某村附近,河道管理范围控制洪线内的河堤、填筑场地十分“刺眼”,而且正在施工。汛期即将来临,检察官来不及多想便及时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通报给县河长办。

4月28日,县级河长签发《罗闸河云县段县级河长督办令》,要求涉案公司立即停工并迅速清除妨碍河道行洪障碍物。行政执法人员讲述:“4月份时,我们与当地政府分别以《爱华镇南河段河长督办令》、云县河长办《关于责令停止河道违法行为的通知书》、《罗闸河云县段县级河长督办令》为依据,三次前往该村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止施工恢复河道原貌,但是涉案企业并没有停止的迹象”。于是,行业监管部门来到了检察院:“罗闸河南河段河道障碍物施工屡禁不止,咱们一同想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6月1日,检察官再次走访该河道开展实地调查。看着河道内修建挡墙的行为不但没有停止,而且修建面积在不断增大,检察官心急如焚。“怎么还没有停止?该行为再放任下去,不仅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减损河道行洪能力,还影响河道泄洪,一旦突发洪水后果不堪设想!”云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果断决策,“马上立案,及时拆除防洪道上的障碍物,确保汛期河道泄洪”。迅速以河长办为纽带将各行业监管部门“穿针引线”,在“协调+共享”中掌握具体信息情况。

同时,罗闸河畔出现了“检察蓝”身影,检察官遥控着无人机到涉案地点以“俯视视角”立体化收集、固定证据。在详实证据形成链条后,云县人民检察院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行政执法人员

检察建议为我们的工作开展增添了底气,也为各方磋商提供契机。
在由地方政府、村委会、水务部门、涉案企业参与的整改落实推进会上,检察官结合案情开展释法说理、解答疑惑,在各部门充分协商下,涉案企业表示积极配合。
6月29日,防洪道上难以“拆除”的障碍物全部拆除,河道恢复了原样。“可以放心在河岸边散步了”“感觉清清爽爽”“河水两边青似绿叶的,比以前好了”,如今村民正在热议着变化。

益心为公志愿者李倩

被监督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人民监督员张天吕

河道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件办理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点赞,以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检察履职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形成保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



大勐通河岸景色更“养眼”了



冬去春至,风轻云淡,当检察官再到岸边回访,大勐通河与勐底河交汇处,河景清秀,碧水清澜,波光粼粼。

“我时不时从河岸边回家,之前常常听到轰隆声,眺望远方尘土飞扬,但这次回家,轰隆声已消失了,看向河面碧波荡漾,景色更‘养眼’了,打听之下,才知道有检察官来过这里。”永康农场十八队队长付华高兴地说,而事情的原委是从一次巡河活动开始。


2023年3月,永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活动,巡至大勐通河与勐底河交汇处时,突然发现几辆挖掘机在一堆堆小山似的砂石间轰隆隆地或进或退,抓斗盘旋,载重车前前后后来回作业,留下一尾尘土。

看着千疮百孔的河道和已经浑浊了水面的尘土,检察官上前询问,涉案人不断辩称是用来修建山庄的,但是眼神却躲躲闪闪,表现得战战兢兢。检察官隐隐约约察觉到其中的异常,并联合行政执法人员借助科技力量开展调查取证,大量证据表明这是一起非法采砂案件。

通过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座谈,以磋商的形式督促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查封涉案采砂使用的机械设备,清除河面上的杂物,落实堆沙现场的土地复垦,河面恢复了“颜值”。

据悉,大勐通河灌溉区是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填工程规划》、《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的重点灌溉区,灌溉面积达62.52万亩,润泽2个县7个乡镇。

行业监管部门执法人员

此次参与巡河让我们扫除了监管盲区,保护了老百姓的“母亲河”,我们将继续加强协作,推动协同共治,让碧水长流。




检察官,“劳列嘿”



在沧源阿佤山上,葱郁的树林深处响起踩碎树叶“沙沙”的脚步声,一群“检察蓝”出现在视野当中,不同以往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参与了对沧源团结水库及附近河道“巡河出诊”。
坐落在沧源自治县的团结水库不仅提供了周边村寨的灌溉用水,还是附近几所中小学校和新寨村3个村民小组的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不能有半点马虎。
踏上陡坡,穿越丛林,这群“巡河出诊人”不放过每一条重要河段地点,“眼观八方”对河道周围进行仔细观察。河风吹过,远方几个带有污渍的白色塑料袋飘舞而过,巡察发现团结水库一水源点周边垃圾较多,有牲畜尸体丢弃。

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取证,核实水库的日常管理、走访团结中学及周边村组,发现水源地没有建设必要的防护措施。当地群众平时就在此休闲娱乐,加之村民不习惯将水烧开饮用,而是直接饮用。检察官们忧心忡忡,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行政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多次邀约检察官会商整改工作,以迅速整改的行动来回应检察建议。

沧源自治县政协委员王敬莹

参加巡河,亲眼见、亲耳听,感受到了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检察担当。

岩帅镇团结中学王虎老师感激道:“从县城到我们团结村往返需要200多公里,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多次来到我们学校了解情况,关心着我们每一位师生的饮水安全。现在我们用水更放心了,真的感谢了,劳列嘿(佤语laoh lie heui译为谢谢)。”

承办检察官开展回头看,发现水源地附近拉起了铁丝网,周边垃圾也已清除,遇到东勐村委会副主任赵三木惹带村民来回察看:“检察官的嘎拨是劳列嘿(佤语:jian qax guang daeg gah brong see,laoh lie heui,译为检察官你们办案辛苦了,感谢)。”

然而,如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是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最关心的,并从助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倡导群众移风易俗、健康生活等方面解决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后,跟进监督推动饮用水厂建设,指导当地村委会完善村规民约,发动驻村工作队开展饮用水安全常识普及宣传,组织当地群众常态化开展库区环境治理。

沧源自治县人大代表李光华

这些年我都参与了检察机关巡河巡湖活动,见到了检察机关在守护绿水青山中的为民实事。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一个个检察履职故事是一份份守护“绿水青山”和“检护民生”的检察答卷。临沧检察将始终铭记总书记“三好”嘱托,忠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持续书写绘制“醉美临沧”天蓝山绿水清景美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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