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文件的部署要求,推动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有效衔接,确保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临沧市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和协作会签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法和思路,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

2月中旬,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到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戒毒场所设施、与戒毒人员及管教民警交流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戒毒执法管理现状,为后续开展检察监督做好准备。

2月下旬,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座谈会,邀请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人员参会。会议围绕开展检察监督的意义、目的及全国、全省试点情况进行交流座谈,与会人员对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监督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3月上旬,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由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单位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检察监督,并建立规范执法监督、信息通报及共享、日常联络等机制,为强化检察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临沧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监督质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畅通戒毒人员申诉通道,确保戒毒措施依法实施,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动戒毒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