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高4层,但每栋单元楼仅配置3瓶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且均安放于楼层与楼层之间的楼梯通道上,存在未按规定足量规范放置消防器材的情形。”
“手提式灭火器系通过挂钩、托架固定在墙面上,但灭火器顶部距离地面高度超过1.50m,不便于取用。”
“手提式灭火器直接放置在走廊窗台边缘,未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摆放不够稳固,且窗台上有其他垃圾、杂物,影响取用。”
在开展“不合格消防灭火器危及消防安全”公益诉讼线索排查专项工作过程中,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部分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线索。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迅速固定证据后依法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相关单位整改进度如何,安全隐患是否已经得到有效消除?”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检察官一直牵挂整改情况,多次主动跟进监督。经跟踪回访,涉及场所共新配置灭火器268具、灭火器箱44个,灭火器和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灯等灭火设施设备摆放规范,小区住户“家门口的安全”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