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莎莎,女,回族,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0月考进云县人民检察院。刚开始在侦查监督科,后调整到办公室。
“既要干好综合业务,又要向检察官看齐。”不服输是杨莎莎的风格,入职不到一年,她就拿到法律职业资格A证。
因为工作需要,从2018年开始,她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办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2018年底,11岁的女孩小玉长期被继父性侵案被移送至云县检察院。
“刚介入案件时,我的心揪成一团,小玉晚上不敢关灯、不敢睡觉,既不愿接电话,也不愿接受公安人员询问,真担心孩子有轻生的念头。”杨莎莎暗下决心,一定要严惩犯罪分子,还小玉一个公道。
于是,她带领办案团队深入调查,反复研判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夯实证据链。小玉的继父“零口供”,律师也作无罪辩护,尽管案件一波三折,最终还是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依法将侵害女童的罪魁祸首送上法庭接受审判,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小玉案是我办理未检案件的一个转折,也让我爱上未检工作。”杨莎莎说,刚到未检时接到案子,会习惯性地想“这个嫌疑人我能不能起诉”,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再拿到案子就变成“这个孩子能不能帮教”。
记者了解到,杨莎莎在工作上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积极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认罪悔罪的涉罪未成年人,做到依法从宽,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