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凤庆检察:真婚姻!假身份!“离不掉的婚”如何解? |
时间:2024-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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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 双方就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 已达成一致意见 但无法办理离婚? 
李二花(化名)与李大花(化名)系亲姐妹,二人年龄相差无几,外貌也有些相仿。1999年9月10日,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李二花急于结婚,便借用其姐姐李大花的曾用名“李美丽(化名)”的身份信息与查二(化名)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证上登记女方的信息为“李美丽”,但照片实为“李二花”。2023年,李二花和查二感情破裂,双方决定离婚,但当二人到行政机关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时却发现,因李二花使用的身份信息与登记结婚时使用的身份信息不一致,民政局无法为其办理离婚。
这可怎么办?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人证不符; 提起行政诉讼? 二人结婚二十多年, 早已过了诉讼时效。 一时间, 李二花陷入了求助无门的境地。 
后李二花听人说检察机关能解决“冒名婚姻”的难题,她立即到凤庆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了行政检察监督。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县民政局、县档案局、户籍地派出所开展调查核实,收集、调取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户籍信息等资料,并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村委会,向李二花的邻居、亲戚、同学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李二花借用其姐姐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属实,且李二花多次到相关职能部门更正婚姻登记无果,又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导致该行政争议未能得到化解。 
为妥善高效处理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凤庆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对李二花借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在会后,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更正了二人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现双方已协议离婚。至此,这场持续25年之久的冒名婚姻登记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悠悠百姓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检护民生”为契机,制定《开展妥善处理以冒名婚姻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采取调查取证、听取意见、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成功办理“冒名婚姻”案件5件,以冒名婚姻登记“小切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婚姻是神圣庄重的承诺,办理婚姻登记更是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冒名婚姻不仅破坏婚姻登记程序,也给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当事人结婚实质要件带来了障碍,导致行政机关的行政确认错误,而且给冒名者和被冒名者都埋下了隐患,让你的生活惴惴不安、办事也磕磕绊绊,还可能引发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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