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事宜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人。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公开面向全社会招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实操(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龄在30-40周岁、男性(1982年—1992年出生);
2.驾龄:10年以上且无重大交通肇事记录;
3.准驾车型:A1;
4.婚姻状况:已婚;
5.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管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户籍地:具有临翔区户籍;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报考的人员。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工资450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1日。18:00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报考者须携带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
2.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32号(临沧市人民检察院A209室)
3.咨询电话:0883-306525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入驾驶技能测试阶段,并于2022年8月12日下午20:00前以电话、短信、微信形式通知,未纳入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
驾驶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试用期满后,对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所表现出的能力、潜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性评估,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