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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反恐怖 云南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期以来,云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积极开展反恐工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反恐怖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检察工作的首位,以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反恐工作为主线,做到打防结合,提前防范化解各类涉恐风险,牢牢守住暴恐事件“零发生”的底线,为全国和我省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

  全省检察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和有组织犯罪,严防涉恐人员出入境,合力强边固防,堵住通道,维护边境安全;严厉打击涉枪爆犯罪,尤其是枪爆涉暴恐、黑恶、黄赌毒、走私等犯罪,开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格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消除暴恐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对涉暴恐类案件一直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及时报备,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暴恐线索及时向反恐侦查部门移交;对涉暴恐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漏洞和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宣传国家安全和反恐知识,深化全民反恐宣传教育。

  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加强自身防暴恐安全防范,设置机关大门防撞桩、完善监控录像、人脸识别进出、配备必要防暴恐器械,做好物防、人防、技防,开展防暴恐实战演练,消除涉暴恐安全隐患,确保机关自身安全。落实工作责任,对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安保反恐工作责任到人,做好应急预案,多年来,守住了职责范围内暴恐事件“零发生”的底线。(信息转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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