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与县河长办开展联合实地勘查,运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违法证据,查阅相关审批资料,走访涉案企业及周边群众。2023年10月,云县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查,该养殖企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澜沧江漫湾电站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建筑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于河湖库“四乱”中的“乱建”问题,且存在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
2023年10月,云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河长办、漫湾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研究确定“依法督办、柔性疏导、标本兼治”的综合整治方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整治行洪安全隐患,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各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与思想疏导工作,向企业负责人释明违法建设危害及法律责任,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