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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1-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服从临沧市临翔区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区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为8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我院设派驻博尚检察室,另外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临沧市临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精神,由所在区纪检监察机构派驻,不计入内设机构。

)重点工作概述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和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临翔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坚持用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动学习总书记、自觉遵从总书记、真情爱戴总书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结合临翔实际,深入思考和研判检察工作的落实举措,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2、坚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大局

紧扣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精准服务“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六稳六保”等。结合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决胜小康。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优化营商工作措施,加强对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3、坚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参与全区边疆基层治理

着眼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三年长效常治目标要求,助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治乱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暴力犯罪,积极组织参与全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打击零星贩毒和吸毒专项行动;深入学习领会并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好民事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大民事和行政监督工作力度,紧盯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同时,努力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依法解决群众诉求。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继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恒春未检品牌,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发挥职能参与边疆基层治理。

4、坚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临翔检察综合实力。

巩固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队伍的必修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通过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规范管理、业务能力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临翔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9.08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7.97万元,下降3.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3.85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预算批复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8.58万元,上年结转9.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8.58万元(本级财力1023.5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97万元,下降3.34%,其中:本年收入减少43.85万元,下降3.87%;上年结转增加5.88万元,增长183.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今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预算批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0年年末人数减少1人,结转养老保险及公积金增多,导致上年结转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7.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64万元,与上年928.08万元对比增加3.56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小幅增长;项目支出156.94万元,与上年204.35万元对比减少47.41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25.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4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56.94万元,主要用于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房屋大中型维修改造支出、检察系统服装支出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9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个,金额4.98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4.98%;主要用于检察制服采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个,金额3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30.01%,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综合服务保障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个,金额65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65.01%,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配套设施维修改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52万元,上年减少12.86万元,下降 4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审核,对违反规定的或者超标准的,不予报销,确保2021年公务接待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72万元,较上年减少12.76万元,下降4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2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4.6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一是车辆实有数已满编,今年无车辆购置预算;二是车辆实行统一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制度,不断加强车辆运行成本控制,确保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减不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

(一)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效规范全省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保障检察院日常办公和业务开展需要,推动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超概算(预算)项目比例≤10%

资金使用依法合规率=100%

受益人群满意度≥90%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100%

年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称职人员占比≥95%

解决岗位数量≥12个

全院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95%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及时率=100%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服装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最高检、财政部确定的指导价格,并结合本部门着装人数,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服装招标采购。

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最高检规定价格接近比率≥98%

服装面料构成=80%羊毛、19.5%涤纶、0.5%导电纤维,100纱支/双经双纬

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99%

检察服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率=100%

库存积压率≤5%

干警满意率≥95%

(四)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为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完善执勤值班制度,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7人,通过审核、审批程序,需兑现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9640元。

法警加班补贴兑现标准<=710元/人*月

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系数=100%

法警加班补贴政策的执行力=100%

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8%

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兑现及时率=100%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8.8万元,与上年对比126.7万元增加2.1万元,增长1.66%,增加主要原因分析:职务职级套改,享受副处级交通补贴人数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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