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领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沧实际,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10.协同党委管理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办理有关法律职务任免手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干部人事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装备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抓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紧扣主题主线,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完善了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为核心的学习制度,建立了党组带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带党支部、党支部抓部门、部门抓个人的全员覆盖学习组织方式,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明显成效,机关党的建设、检察业务质效、检察队伍素能得到明显提升。
2.坚持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坚持把高质效监督办案作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径,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进一步优化检察业务评价标准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精力聚焦到推动监督办案质效提升上来。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流程监控、数据监管,健全完善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案件管理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双提升”。
3.强化检察理念、工作机制现代化。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客观公正立场”“政治性与业务性相统一”“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智慧借助”等检察新理念,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的思想、能力进一步夯实。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检委会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健全案件管理、队伍建设等机制,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011,041.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40,041.3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57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64,595.16元,增长1.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40,041.33元,其中:本年收入24,356,041.33元,上年结转收入84,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56,041.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4,747,046.17元对比减少307,004.84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年结转收入资金较2023年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011,041.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440,041.33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6,041.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741.84元,下降0.4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收入资金较2024年大;项目支出1,48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263.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年结转收入资金较2023年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6,640,020.3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编制)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70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208,73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4,431.5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32.8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7,403.9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9,318.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376.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56,521.83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0,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5,534.11元,较上年增加284,668.57元,增长64.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5次,共计接待132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国内公务接待费均为105,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20,534.11元,较上年增加284,668.57元,增长8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3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534.11元,较上年增加54668.57元,增长16.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无;二是车辆老化,高速路通车路段增加,过路费增加,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四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八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为检察业务提供综合保障,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二是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三是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四是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解决就业岗位,并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100%,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准确率达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的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55,829.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153.20,增长5.3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4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2,092,653.61元,其中,流动资产4,082,587.49元,固定资产105,230,13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09,151.49元,其他资产8,470,779.8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25,629.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79,494.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24,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318.1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0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