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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4-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授予我单位如下职能: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逮捕的刑事案件批准或决定逮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公诉案件出席法庭提起公诉,开展审判监督;对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检察监督;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活动开展执行监督;受理公民或法人、其它社会组织的举报、控告和申诉以及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能动履职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主动站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法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优势,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维护好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司法救助协作,融入服务乡村振兴。做强做亮“凤雏之家”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制度。持续加强轻罪治理,不断探索治理模式,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争创一流推进法律监督效能。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乘势推进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和监督功能,不断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工作和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发挥“侦协办”作用,不断深挖、拓宽案源,深化履职,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突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壁垒”,持续做精、做准、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培育。把握“数字检察”驱动高效履职关键变量,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

3.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紧扣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履职特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人员的“引、育、管、用”工作,多措并举抓实检察人才选拔、培养和任用。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勇于自我监督,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事”和“管人”相结合,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抓好重点办案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确保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先进典型的培育和选树,激励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敬业精神。加强队伍实战实训、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凤庆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63,029.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69,029.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9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2,509.94元,下降2.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3,709.94元,下降3.43%;其他收入增加974,000.00元,增幅为4870.00%;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2,800.00元,下降100.00%。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已竣工结算,上年结转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二是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其他收入纳入统一纳入到“其他收入”核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69,029.27元,其中:本年收入9,969,029.2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9,029.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3,709.94元,下降3.4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已竣工结算,上年结转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63,029.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69,029.27元,其中:基本支出9,319,029.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100.06元,增幅3.17%变动的主要原2024年度部门预算实有人数较2023年度增加3人,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9,810.00元,下降49.6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已竣工结算,上年结转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873,781.0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2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50,000.00元,主要用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社区法律矫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环境资源检察保护、案管、控告申诉等办案业务经费和物业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0,322.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0.6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及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8,517.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9,085.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6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5,082.2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幅19.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幅2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幅22.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变化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公务车辆老化。随着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增加,故障较多,车辆的损耗程度也逐年加剧,需要更多维护保养和频繁更换零部件,导致维修费用增加;二是工作量加大。我院检察业务开展的工作环境多为边远山区,交通十分不便,平时用车多,增大了车辆使用成本;三是高速通行费增加。随着城市间高速公路开通,公务出行时公务车辆高速通行费用大幅度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

一是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真情倾注,切实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体,扶危济困,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大局责任,增强忧患意识。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准确把握检务保障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切入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到100%,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达到90%以上,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到100%,节能减排达标率达到100%,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到90%以上,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3,155.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970.40元,增幅12.50%,变动的主要原是2024年度部门预算实有人数较2023年度增加3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8,001,840.34元,其中,流动资产524,447.44元,固定资产14,048,077.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29,315.2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25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4,52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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