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4-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负责应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勐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县委决策部署,以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1.坚持政治领航,在捍卫两个确立中彰显政治自觉

我们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首位,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定不移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2. 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履行检察使命我们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能动践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积极运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福祉坚守检察初心这一年,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检察为民,秉持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理念,认真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以更好的检察服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4.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法律监督我们厚植法治沃土,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坚持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我们勇于自我革命、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以奋进姿态展现良好检察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77,708.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55,420.8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22,288.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9,997.57元,下降2.75%,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我院有3名干警退休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55,420.82元,其中:本年收入9,332,914.13元,上年结转收入122,506.6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32,914.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2996.77元,下降4.28%,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院有3名干警退休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支出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7,708.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55,420.82元,其中:基本支出8,662,914.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5,503.46元下降5.92%,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院有3名干警退休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792,506.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506.69元,增长18.28%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项目资金结转122506.69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318,594.3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98,506.69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和2023年结转的委托业务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7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6,799.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4.44元,主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4,767.4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5,184.6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9,223.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8,734.46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增长80.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8,734.46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93.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734.46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在保障办案、办公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的原因是2024年我院有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长,下乡办案任务重,车辆磨损严重,刹车经常失灵,存在重大案全隐患无法解除,申请报废,为保障我院执法执勤任务圆满完成,2024年特申请购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四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八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案件出庭率大于等于90%;二是公诉案件程序合法率达100%;三是无罪判决率等于0;四是来访及时处理率达100%;五是民事案件受理及时率达100%;六是公益诉讼案件超期办案率小于等于5%;七是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次数大于等于1次;八是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等于95%。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解决就业岗位,并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100%,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精神,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准确率达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的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8,801.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54.60元增长1.3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工会费、福利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9,886,781.39元,其中,流动资产211,070.32元,固定资产29,589,830.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5,880.4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00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6,04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网上举报
中国检察听证网?
微视频
《以爱之名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爱之名 护航未成...
检察新媒体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