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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云县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协同县委管理考核检察官和其他干部,按干管权限依法任免和提请任免检察官。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有关检察机关物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云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县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落细检察服务各项举措,为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平安稳定。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履职尽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聚焦“涉民营企业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审判程序、审判结果、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落实好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领域行业腐败治理等党中央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三是护航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跨市界河流区域合作,共护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部署,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紧紧围绕检察职能,以项目清单化的形式,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积极组建法治宣传队伍深入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重点,依托沧江明珠未检工作室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未检品牌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派驻幸福镇检察室。

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15万元,占总收入的93.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4.51万元,占总收入的6.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20元,增长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3元,增长0.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9.07万元,增长38.53%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提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55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57万元,占总支出的75.49%;项目支出382.37万元,占总支出的24.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06万元,增长2.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16万元,增长2.81%;项目支出增加5.90万元,增长1.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提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6人均公用经费3.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检察监督337.06万元;2.其他检察支86.00万元;3.国家司法救助支出6.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1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5%。与上年相比增加12.13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2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13.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10%,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5%,完成年初预算的40.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1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51万元,增长20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3.18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6万元,增长6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43.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现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占比较大,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二是2023年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三2023年调研等公务活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云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编制4辆,鉴于全县12个乡(镇)路途较远,交通条件较差,无法保障执法办案工作需要,需新购买执法执勤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8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54.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75万元,固定资产1343.8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0.00万元,无形资产43.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77.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9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92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云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云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公开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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