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服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双江实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对全县刑事案件裁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办理辖区内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全县民事行政诉讼工作。
6.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做好涉法涉诉、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7.依法开展监检衔接工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8.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9.贯彻落实高检、省院、市院有关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检察院、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影响案件6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9次,读书会4期,各类专题培训20场,组织开展宣讲竞赛和演讲比赛2次。2名干警在双江自治县职业技能暨党校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选派90后年轻党员干部担任挂钩村第一书记。协调有关部门投入水泥等物资和资金,建设村组串户路、入村公路责任牌,服务支持烤烟、甘蔗等产业发展,制发涉人居环境诉前检察建议18份。解决百姓出行、校园安全、学生入学等问题8项,投入资金11.89万元。
——积极构建诉源治理格局。在促进寄递行业监管、安全生产管理、推进诉源治理方面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就发现的监管漏洞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份,促其整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双江县法治建设成效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努力做解决群众诉求的“贴心人”。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方式,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5件。落实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
——努力做法润基层群众的“实干人”。立足“相约双检·法润人心”法治宣传平台,以“快板+情景剧+双语”普法新模式拍摄有实效接地气普法宣传视频8期,视频相继被云南政法、省检察院、临沧政法等媒体采用。
——强抓队伍素能建设。以“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双江政法队伍“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组织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培训40余场次,会同举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116人次。
——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常态化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4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工作意见建议,接受人大调研组开展命案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调研3次,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视察、检务活动23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查、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活动22人次。加强检察宣传,“两微一端”、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05条,被县级以上媒体采用110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和派驻勐库检察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12万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01万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2.22万元,增长20.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58万元,增长23.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36万元,下降61.68%。
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云财政法〔2023〕93号拨大装修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42.27万元;二是2023年无疫情防控相关经费拨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3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61万元,占总支出的64.79%;项目支出468.33万元,占总支出的35.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6.98万元,增长20.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08万元,增长7.50%;项目支出增加166.90万元,增长55.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云财政法〔2023〕93号拨大装修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42.27万元;二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023年由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1.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9%,人均公用经费29,446.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8.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大装修)242.27万元;检察监督(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65.88万元;其他检察支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及其他收入)57.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上年相比增加249.58万元,增长23.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云财政法〔2023〕93号拨大装修维修改造项目经费242.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14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决算为1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0%,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规范开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78.08%。变动有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办案数量及工作调研增加故接待人次及餐次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略有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8万元,比上年增加5.80万元,增长6.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略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58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万元,固定资产2292.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51.37万元,无形资产32.4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5项,账面原值98.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0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20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中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