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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服从临沧市临翔区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区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区委《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及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临翔现代化。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271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944件、民事检察案件204件、行政检察案件56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7检察业务综合考评排名全市第一,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检察院获人社部、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和派驻博尚检察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1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1.69万元,占总收入的97.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54万元,占总收入的2.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24元,下降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2元,增长0.70%;其他收入减少42.96万元,下降5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抚恤金及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80万元,占总支出的78.40%;项目支出341.08万元,占总支出的21.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04万元,下降1.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41万元,增长4.95%;项目支出减少85.46万元,下降20.0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大中修项目及抚恤金支出,2023年无此类支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7.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1%。人均公用经费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检察监督支出254.32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支出;其他检察支出81.76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综合服务保障、聘用制人员劳务费等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6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1%。与上年相比增加10.72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保险调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2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0万元,决算为2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4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0.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本着历行节约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70万元,增长13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2年、2023年均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8万元,增长2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48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经财政批复,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导致公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原有1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较长,损坏严重,多次维修仍存在行驶安全隐患,特申请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万元,增长8.8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人数增加,办理案件量增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接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63.7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9万元,固定资产2331.69万元(净值),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2.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5.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

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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