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领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沧实际,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10.协同党委管理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办理有关法律职务任免手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干部人事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装备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结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跟进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上作表率,在全面学习、准确把握、深入落实上下功夫。
2.全面落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持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为抓手,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
3.突出素能建设。坚持把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培育上持续发力,以实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为抓手,统筹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等措施,促进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体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21,197.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50,197.6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57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89,843.64元,下降4.48%,主要原因为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050,197.69元,其中:本年收入23,050,197.6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50,197.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89,843.64元,下降5.69%,主要原因为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21,197.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50,197.69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0,197.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5,843.64元,下降5.69%,主要原因为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000.00元,下降5.67%,主要原因为2024年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4,000.00元,2025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5,468,870.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3,020,000.00元,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社区法律矫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环境资源检察保护、控告申诉等办案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210,808.00元,主要用于两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及保障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7,110.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0.78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0,905.1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1,466.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112.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37,134.8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00个,采购预算总额1,97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3,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534.00元,较上年减少265,000.11元,下降36.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5,000.00元,下降52.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576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0,534.00元,较上年减少210,000.11元,下降33.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23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534.00元,较上年增加19,999.89元,增长5.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一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5年无新购公务用车计划,导致车辆购置费用减少;二是现有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严重,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努力提高财务精细化核算、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四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八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为检察业务提供综合保障,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二是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三是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四是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解决就业岗位,并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100%,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准确率达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的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55,632.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197.4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5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8,859,215.24元,其中,流动资产3,600,417.93元,固定资产102,406,618.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97,678.43元,其他资产8,454,5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3,438.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23,51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9,800.00元;处置资产2项,账面原值14,5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24,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318.1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目录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