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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服从中共镇康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中共镇康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镇康实际,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开展检察外事工作。做好其他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二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践行为民宗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四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4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52,953.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08,471.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744,482.68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3,579.26元,增长1.4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08,471.20元,其中本年收入8,808,471.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08,471.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309,096.58增长3.6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52,953.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08,471.20元,其中:基本支出8,108,471.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096.58元,增长3.9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928,556.81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其他人员支出物业管理服务支出及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2.8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2,478.19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9,846.4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44.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5,972.3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6,570.5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3个,采购预算总额56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5,900.00较上年减少12,400.00下降6.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400.00元,下降33.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9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024年、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140,9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学校数不低于10所;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95%以上;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90%以上;四是未成年人帮教率90%以上;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10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90%以上;八是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95%以上

(二)其他人员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切实规范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完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编外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编外人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编外人员人数、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编外人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编外人员权益。一是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二是编外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三是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及时率达100%;四是编外人员政策知晓率90%以上;五是编外人员政策执行力100%;六是全院在职干警对编外人员年度工作满意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5,942.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82.33增长6.34%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766,024.97元,其中,流动资产338,514.90元,固定资产12,153,821.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3,688.6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952.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6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目录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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