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授予临沧市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如下职能: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逮捕的刑事案件批准或决定逮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公诉案件出席法庭提起公诉,开展审判监督;对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检察监督;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活动开展执行监督;受理公民或法人、其它社会组织的举报、控告和申诉以及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派驻勐佑检察室。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依靠党的领导破解发展难题。讲政治、明方向,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事)项25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开设“凤检讲堂”,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形式,结合县域实际、业务和岗位实际进行研讨交流,推动以理论破冰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五彩澜沧江”保护。维护“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对澜沧江小湾库区网箱养殖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体履职,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件。在督促整改中打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纪委督察、检察监督、部门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推动整改非法钓棚、污水处理、垃圾清运、船舶监管等问题97个,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澜沧江流域凤庆段生产经营活动规范管理文件,全面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通过专案办理,助力澜沧江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库区渔业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共同绘就“碧水清波、江美鱼肥”的美丽生态画卷。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以高质量服务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检察。紧盯“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犯罪,依法办理“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牛肉及牛肉制品”“茶叶掺假”等案件4件;聚焦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无提示、三类医疗器械“美瞳”无证经营、公共场所自动售卖机未亮证经营,以及桥梁护栏缺失、涵洞缺乏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件,推动职能部门加大食药安全监管、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让群众吃得安心、出行放心、生活舒心。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顺宁检‘枫’”为牵引,把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线索移送、司法救助”四位一体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信访案件32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3件,接待群众来访13人次,带案下访4件次,群众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通过办案成功化解村民和村委会之间长达7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让案件不止步于“程序结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392873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3294290.66元,占总收入的95.4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34441.28元,占总收入的4.5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139.67元,下降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2569.86元,下降2.3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92430.19元,增长85.50%。主要原因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完成后,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4232121.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6433.94元,占总支出的79.37%;项目支出2935688.00元,占总支出的20.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6640.33元,增长4.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7762.33元,增长9.37%;项目支出减少381122.00元,下降11.4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工资提标,人员经费较去年增加;二是2023年结余地方财政拨入编外人员经费在本年度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96433.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02600.30元,占基本支出的86.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3833.64元,占基本支出的13.22%,人均公用经费42680.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568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检察监督2175688.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开支;2.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支出。;3.其他检察支出6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4290.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1%。与上年相比减少312569.86元,下降2.30%,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38218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2%,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余地方财政拨入编外人员经费在本年度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37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相应的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73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相应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499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公积金年度清算后增加,同时2024年单位新招录人员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决算为1727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339.00元,增长18.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决算为16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0%,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61.00元,下降25.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61.00元,下降25.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7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339.00元,增长18.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决算为16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7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践行厉行节俭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导致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00元,增长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61.00元,下降25.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61.00元,下降25.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以及办案业务量加大,高速通行费用增加,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出差、取证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实际开展需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627.36元,比上年增加107729.40元,增长9.97%,主要原因是2024年纳入经费预算人数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252228.39元,其中,流动资产278130.39元,固定资产1756666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07430.0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50388.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18590.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6项,账面原值54782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3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36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
(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8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同时根据司改上划规定,退休人员原渠道保障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中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