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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服从临沧市临翔区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负责做好其他应由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完成区委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派驻博尚检察室。所属单位0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离休0人,退休19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临翔现代化。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持续筑牢检察政治忠诚。

二是聚焦发展大局,持续彰显检察责任担当。

三是聚焦民生民利,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发展。

五是聚焦基层基础,持续增强检察综合实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5928998.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5058.02,占总收入的96.02%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3940.20,占总收入的3.9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690.64元,增长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47.85元,下降0.14%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8538.49元,增长60.33%主要原因临翔区财政局将统筹外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单位专户,我单位每月据实拨付给社保局,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36323.58。其中:基本支出12900575.92,占总支出的80.95%项目支出3035747.66,占总支出的19.0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543.20元,增长0.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2621.44元,增长4.22%项目支出减少375078.24元,下降11.00%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增加,各项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0575.9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35351.01元,占基本支出的89.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5224.91元,占基本支出的10.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035747.6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3035747.66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和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5058.0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8%与上年相比21847.85元,下降0.14%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公共安全(类)支出13060456.7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9%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51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增加1人,造成人员经费支出产生差异。

4.卫生健康(类)支出584378.5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4%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增加1人,造成人员经费支出产生差异

5.住房保障(类)支出73771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00.00元,决算为132449.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270.22元,下降47.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决算为128829.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决算为36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21.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58.22元,下降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8.00元,增长23.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88.00元,增长23.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00.00,支出决算为132449.52,完成年初预算的90.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270.22元,下降47.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0000.00,决算为128829.52,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决算为362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2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院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本着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58.22,下降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8.00,增长23.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院无车辆购置经费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7914.91比上年增加85827.47,增长6.7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案件办理量增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接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2937848.50元,其中,流动资产64382.77元,固定资产22678650.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3815.22元(净值),其他资产10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9743.8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8216.76。处置房屋建筑物58.59平方米,账面原值2100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219695.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791.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2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7769.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176.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6176.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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