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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2.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负责应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和派驻勐省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离休0人,退休15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沧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统领;二是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三是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以更实举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四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五是坚持勇于自我革命,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35,73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4,036.95,占总收入的96.1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81,693.36,占总收入的3.8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7,109.01元,下降1.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4,323.60元,下降1.81%;其他收入减少32,785.41元,下降6.37%主要原因:一是2024我院部分项目没有完工,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于2025年,二20242023减少死亡抚恤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57,389.59。其中:基本支出9,834,298.18,占总支出的78.31%;项目支出2,723,091.41,占总支出的21.69%上缴上级支;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8,260.13元,下降3.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9,898.22元,下降5.84%;项目支出增加181,638.09元,增长7.1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我院退休3人,20242023减少死亡抚恤支出;二2024年较2023年增加国家赔偿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34,298.1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40,513.09元,占基本支出的8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3,785.09元,占基本支出的12.14%基本支出人均为298,009.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3,091.4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70,000.0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53091.41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和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54,036.9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上年相比减少224,323.60元,下降1.8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90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年初无法确定年内是否会有此类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304,378.9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8%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5%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2,27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3,486.7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3,993.5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完成年初预算的97.50%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734.46元,决算为252,07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355.00元,增长71.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5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734.46,决算为125,034.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6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7,2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7%,完成年初预算的36.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我院新购1辆执法执勤用车,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00.00元,下降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45.00元,下降59.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745.00元,下降59.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734.46,支出决算为252,079.46,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355.00元,增长71.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决算为119,8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8,734.46,决算为125,034.46,完成年初预算的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7,245.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2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管理、从严从简、严格监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00.00,下降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45.00,下降59.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45.00元,下降59.73%;二是2024年我院更新1 辆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维修费减少,20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00.00,下降2.87%三是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计划我院新购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9,8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院车辆老化严重、损耗大、日常运维成本较高,存在较高的行车安全隐患,报省财政厅同意报废后购置1辆公务用车以满足办案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034.46主要用于公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它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271.55比上年减少10,885.40,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有3人退休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9,256,486.34元,其中,流动资产345,530.92元,固定资产28,799,472.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1,483.3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294.9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8,902.4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5,800.00;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05,8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9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6,47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96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9,96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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