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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服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双江实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部署双江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对全县刑事案件裁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办理辖区内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全县民事行政诉讼工作。

6.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做好涉法涉诉、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7.依法开展监检衔接工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8.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检察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和检察官管理工作。

9.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相关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和派驻勐库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离休0人,退休18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7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上级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19件次。《党建“1+4”赋能检察履职新引擎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落地有声》工作经验入选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

——强化素能建设蓄势聚力。持续完善双周学习会+周五讲评会+青年干警沙龙学习平台,先后选派干警分赴北京、上海等地参加各级各类培训78人次,进一步巩固了党组班子作表率、中层干部有干劲、年轻干警有活力的传帮带模式。

——自觉主动接受全面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暂行办法》。精心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40余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评议案件108人次

——科技支撑提升办案质效。深刻领会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价值导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讲评工作机制,先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4件,开展数据核查12次,纠正案卡填录问题102个。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管理平台8个监督模型,调取相关数据3万余条,获取监督线索19条,办理案件8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3,314,14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6,700.31,占总收入的96.19%;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7,447.12,占总收入的3.8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815.53元,增长0.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4,540.95元,下降2.17%;其他收入增加337,356.48元,增长198.34%

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我院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较2023年有所减少,本年项目收入有减少;二是2024年我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每月从我单位县级零余额户据实拨付给社局,本年其他收入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3,307,086.19。其中:基本支出9,166,618.88,占总支出的68.89%;项目支出4,140,467.31,占总支出的31.11%;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52.06元,增长0.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0,455.04元,增长6.39%;项目支出减少542,802.98元,下降11.59%

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我院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较2023年有所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我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每月从我单位县级零余额户据实拨付给社保局,本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66,618.8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1,180.62元,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5,438.26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人均公用经费32,514.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0,467.3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大装修)283,440.00检察监督其他检察支出3,857,027.31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支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06,700.3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4%。与上年相比减少284,540.95元,下降2.17%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1,332,022.4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9%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5,22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1,059.6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08,39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0元,决算为222,506.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478.24元,增长96.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决算为119,914.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8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决算为98,082.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08%,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4,5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119,914.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7.19元,下降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19.00元,下降65.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19.00元,下降65.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0,支出决算为222,50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478.24元,增长96.86%,变动的原因为2024年新购置公务车辆一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决算为119,914.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决算为98,082.81,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4,509.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规范开支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914.43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17.19,下降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19.00,下降65.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规范开支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传祺牌7人座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诉及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院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438.26比上年增加62,605.71,增长6.86%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略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6,831,413.9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406.08元,固定资产26,421,029.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0,978.74元(净值),其他资产39,0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935.2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62,086.0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4,842.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3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08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39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0,393.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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